关于开展“首届四川省畜牧兽医科技创新功勋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栏目:获奖表彰 发布时间:2018-02-11

各市、州畜牧兽医学会,各学科分会,各团体会员单位:

  为彰显我省畜牧兽医科技战线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颂扬优秀人物和功勋团队,弘扬他们的感人事迹和奉献精神,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和业者创新创业创优,为四川现代畜牧业的发展再作新贡献。经学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在庆祝四川省畜牧兽医学会成立50周年之际,开展“首届四川省畜牧兽医科技创新功勋奖”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功勋团队奖(8个)

  四川畜牧兽医科技创新领军团队——授予专职科研创新的研究团队(5个) 

  四川畜牧兽医科技创新领军企业——授予科技创新成绩突出的企业(3个)

  (二)功勋人物奖(15个)

  四川畜牧兽医科技创新杰出贡献奖——授予科技创新成绩突出的优秀专家(5个)

  四川畜牧兽医科技创新杰出青年奖——授予45岁以下科技创新成绩突出的科研人员(5个)

  四川畜牧兽医科技推广杰出贡献奖——授予科技推广成绩突出的人员(5个)

  二、对象范围

  四川省畜牧兽医行业科技人员和科技创新主体(会员和会员单位),主要是近十年来的贡献业绩(2001-2010年)。其中研究团队以大学学院或科研院所的二级研究单位为评选对象。

  四川省畜牧兽医学会理事长和副理事长不参与功勋人物奖推荐。

  三、评选条件

  (一)功勋团队奖

  (1)科技创新领军团队

  1.有5人以上组成的专业研究队伍,研究实力较强;

  2.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承担有国家和省重大科研课题;

  3.有重大科技成果,获得省(部)级科技奖或育成新品种或开发出国家新兽药;

  4.有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成效,解决了生产中的重要问题; 

  5.有一定的学科影响力,发表论文5篇以上或出版专著。

  各大学相关学院或科研院所限额推荐1个

  (2)科技创新领军企业

  1.有5人以上组成的专业研究队伍或与科研院所有紧密合作的技术支撑体系,研究实力较强; 

  2.有科技创新能力,参加有国家和省重大科研课题。 

  3.有科技成果,获得省(部)级科技奖或联合开发出国家新兽药或拥有专利;

  4.有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成效,经济效益显著;

  5.有先进的研究设施和条件。

  各专业分会限额推荐1个。

  (二)功勋人物奖(15个)

  (1)科技创新杰出贡献奖

  1. 热爱祖国,模范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精神和良好职业道德;

  2. 是5人以上的专业研究队伍的带头人,获得省级以上的专家荣誉称号;

  3. 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主持省级以上的重大科研课题; 

  4.有重大科技成果,主持获得省(部)级科技奖或育成新品种或开发出国家新兽药; 

  5.带领团队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成绩突出,带动了相关产业发展;

  6.积极参与学会活动。

  各专业分会和副理事长以上单位限额推荐1名。

  (2)科技创新杰出青年

  1. 热爱祖国,模范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精神和良好职业道德;

  2. 是专业研究队伍的主要骨干,在有影响力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

  3. 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是省级以上重大科研课题的主研人员(排名前3); 

  4.有重大科技成果,获得省(部)级科技奖或参与育成新品种或参与开发出国家新兽药; 

  5.积极参加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成绩突出;

  6.积极参与学会活动。

  7. 196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

  各专业分会和副理事长以上单位各限额推荐1名。

  (3)科技推广杰出贡献奖

  1. 在县及县以下科研、生产、科技管理一线从事科技推广与服务的人员(5年以上);

  2. 热爱祖国,模范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精神和良好职业道德;

  3. 有较强的科技推广能力,是科技推广项目的主要骨干; 

  4.有科技推广成果,获得科技奖或推广工作奖励; 

  5.积极为畜牧兽医相关企业或专业农户或农民提供技术服务,有突出成绩;

  6.积极参与学会活动。

  各地市州学会限额推荐1名。

  各单位如果条件不具备可以不推荐。

  四、评选程序

  各市、州畜牧兽医学会,各学科分会,各团体会员单位根据评选条件进行限额推荐。推荐工作要坚持标准,确保质量,真正把那些贡献突出、群众公认、影响深远、最具有代表性的团队和杰出人物推荐上来。在学会办公室汇集推荐材料的基础上,经一定形式征求意见后,由学会负责人进行评定。

  五、表彰奖励

  学会将在2010年12月初召开的“四川省畜牧兽医学会50周年庆典暨2010年学术年会”上举行颁奖典礼,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六、材料报送

  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要填写“四川省畜牧兽医科技创新功勋奖候选人(团队)推荐表”,A四纸打印,一式3份及附件材料1份,于2010年11月5日前寄(送)到四川省畜牧兽医学会,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学会邮箱(11月1日前)。

  七、联系方式

  地    址:成都市牛沙路7号四川省畜牧兽医学会办公室

  邮    编:610066               

  联 系 人:张大江(13308001635)、张 红(13194890646)

  电    话:028-84513058  028-84511382

  传    真:02884517051

  邮    箱:scxh2004@126.com  

  网    址:http://www.scxmsp.gov.cn  学会专版


 


  附件:四川省畜牧兽医科技创新功勋奖候选人(团队)推荐表


四川省畜牧兽医学会

二〇一〇年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