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大力发挥农业保险的作用

栏目:工作动态 发布时间:2018-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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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农业农村报

  近日,农业农村部答复并公开了“关于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工作中作用的建议”。

  2007年,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中央财政启动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推动农业保险快速发展。

  一是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2017年,我国农业保险承保农作物达到21亿亩,占全国播种面积的84%;保费收入477.7亿元,参保农户2.1亿户次。农业保险已覆盖所有省(直辖市、自治区),承保农作物品种接近220种,涵盖了农林牧渔各个领域。

  二是加快推进农业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在地方财政支持下,价格保险试点品种覆盖粮食作物、生猪、蔬菜和地方特色农产品共4大类70多种,全年实现保费收入12.9亿元,参保农户65.3万户次;上海、河南等17个省份开展了水稻、小麦、苹果、蔬菜等收入保险试点,探索从保成本向保收入升级;河北、湖南等19个省份针对主要粮食作物、蔬菜、水产、果业、茶叶等农产品研发了57款天气指数保险产品。同时,农业农村部每年安排资金支持各地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开展“保险+期货”、气象指数保险、收入保险、“保险+信贷”等创新试点,并推动创新试点模式的应用和推广。

  三是积极推进农业大灾保险试点。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和保监会选择13个粮食主产省200个产粮大县开展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在小麦、玉米和水稻三大主粮基本保障金额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基础上,开发面向适度规模经营农户的专属大灾保险产品,保障水平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地租”,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和东部试点县的保费补贴比例分别提高到47.5%和45%。

  此外,关于“发挥农业保险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保监会印发《关于保险业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保监发〔2018〕33号),明确要求对深度贫困地区财政补贴型农业保险的保险费率在已降费20%的基础上,再降低10%-30%;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意外伤害保险和商业型农业保险的执行费率可在备案费率的基础上降低10-30%;支持保险机构针对深度贫困地区需求开发费率低廉、保障充分的一揽子保险产品或组合式保险产品,鼓励各公司参与农业保险,努力满足深度贫困地区多方位、差异化的保险需求。

  目前,财政部正会同农业农村部及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加快农业保险发展的指导性意见,我们将充分借鉴您提出的宝贵意见,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设计,不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更好地发挥农业保险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助力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