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党员知识竞赛

栏目:公告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4
为推动《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按照四川省委统一安排部署
      为推动《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按照四川省委统一安排部署,省纪委会同省委组织部、 省委宣传部于日前下发通知,召开工作部署会,决定在全省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学习《准则》《条例》知识竞赛活动。
       据了解,本次竞赛活动分报纸竞赛、新媒体竞赛和电视竞赛三种方式进行,参与范围包括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内容为《准则》《条例》原文以及权威部门释义。
       12月中旬至下旬,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准则》《条例》竞赛试题刊印于《四川日报》《华西都市报》和各市(州)纸质媒体,以及网站、微信等新媒体上。各市(州)、省直各部门任选报纸或新媒体,组织本地区、本部门党员参与答题。
       电视竞赛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在开展报纸竞赛和新媒体竞赛的基础上,21个市(州)和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省委教育工委各选拔1支由3名选手组成的代表队参加全省电视复赛,排名前6的代表队进入决赛。活动结束后,决赛情况将在四川电视台、“廉洁四川”网站播出。
       为保证学习效果,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负主责,认真组织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竞赛活动,确保组织关系在四川的党组织、党员全覆盖。同时,要精心策划,各级媒体联动发声,全过程、全方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营造学习《准则》《条例》的良好氛围。
       “这次知识竞赛不仅仅是比赛,主要是通过活动,促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逐段逐句研读原文,做到学懂学深学透,掌握纪律底线,真正把《准则》《条例》刻印于心落实于行。”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