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品牌培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栏目:公告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8
川农函〔2019〕172号

川农函〔2019〕172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兴农推进会议精神及《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农办质〔2019〕7号)精神,切实做好2019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品牌培育工作,我厅制定了《2019年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品牌培育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19年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品牌培育工作要点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3月21日

附件

2019年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品牌培育工作要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品牌培育工作意义重大。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四个最严”总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为主攻方向,擦亮四川农业大省金字招牌。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全面推进质量兴农、品牌强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农产品新期待。

  一、推进标准化生产,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一)加快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制修订省级农业地方标准40项。围绕农业高质量发展需要,清理一批不适应的农业地方标准。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绿色发展需要,制修订一批减肥控药、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农业新业态方面的农业地方标准或区域性标准。组建省级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二)推进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加快特色作物标准化基地、部省级畜禽养殖场、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创建,实施果蔬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现代农业园区要全面实施农药化肥减量控害行动,通过产业间的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等方式,全面实行融合发展、绿色发展。开展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抓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继续开展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区)创建工作。

  (三)开展对标达标提质行动。加大农业标准宣贯力度,发布主推技术。强化农业技术培训,培养“明白人”。各地要将农业标准和主推技术转化为“明白纸”、操作手册。组织58家企业开展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CAQS-GAP)试点。督促指导规模生产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引导有条件的申请良好农业规范认证。

  二、强化日常监管,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四)加强风险监测。省级要坚持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并重,监测产品类别覆盖大宗农产品和特色优势农产品。结合产业发展和执法监管需求,调整优化监测计划,改进抽样方式,提高监测科学性和针对性,监测样品量保持在2.8万个以上。做好监测结果会商分析和通报约谈,严防风险隐患。市县要以监督抽查为主,强化检打联动,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坚决采取零容忍态度,一查到底,依法严肃处理。乡镇要以速测筛查为主,强化生产技术指导和产地准出服务。

  (五)深化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开展农药残留、兽用抗菌药、生猪屠宰、“瘦肉精”、生鲜乳、“三鱼两药”和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暗查暗访、飞行检查制度,积极查找问题隐患,以内部通报、约谈等方式推动各地落实整改措施。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春季行动检查,以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公布一批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典型案例。继续牵头做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

  (六)推动追溯平台提质扩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4挂钩”工作。在8个县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县建设,打造工作示范样板。加强国家追溯平台、省级追溯平台推广应用,推进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规模主体及其产品率先实现可追溯。做好国家追溯平台与省级追溯平台对接。

  (七)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建立长效监控机制,积极稳妥处理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强化舆情监测,实时分析研判质量安全舆情状况,编发舆情信息,有力有效应对网络舆情。科普解读农产品质量安全热点、敏感问题,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三、夯实工作基础,健全监管长效制度机制

  (八)健全监管体系队伍。加强基层监管体系建设,全面实现县、乡两级监管机构全覆盖。建设乡镇标准化监管服务站120个,探索乡镇监管机构星级评定机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移动监管建设。组织开展监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

  (九)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大信用档案信息归集、录入和整理,建立健全国家安全县、省级监管示范县、菜篮子大县、粮食大县规模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动态更新档案信息,强化信用档案应用,推行“红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宣传诚信文化,提高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意识。

  (十)强化检测人才队伍。加快推进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和资质认定,加大对获证机构能力验证和监督检查力度。落实“省对市、市对县”分级实训机制,启动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依托第四届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开展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

  (十一)强化协调联动。结合机构改革,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机构。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内设机构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堵塞监管漏洞。要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协作,健全信息交流、案情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进无缝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十二)深化“两个创建”。修订省级监管示范县考核办法,优化考核指标体系。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第七批省级监管示范县创建,对20个第四批省级监管示范县开展资格复审,不达标的,一律摘牌。组织遴选第三批国家安全县(市)创建试点单位,对第一批国家安全县(市)开展定期考核和监督抽查。实施国家安全县品牌提升行动,组织参加第二届国家安全县绿色优质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

  (十三)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在45个县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引导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开具合格证,明确主体责任,落实质量安全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农产品流出基地。

  四、加强品牌培育,提升“川字号”农产品竞争力

  (十四)推动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稳步发展绿色食品,严格准入门槛,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发挥系统优势,因地制宜发展有机农产品。有序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建设农产品地理标志核心保护区9个。全省“三品一标”农产品数量累计达到5400个。推进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申报。

  (十五)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围绕“10+3”农村产业布局,深入推进孵化、提升、创新、整合、信息等农产品品牌建设“五大工程”,继续向社会公开推介10个优秀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50个优质品牌农产品,持续提升“川”字号农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

  (十六)创新品牌推介方式。借助茶博会、泡博会和菜博会等特色品牌展会以及农交会、优质农产品展销周等营销推广平台,集中宣传四川品牌农产品,增强国内外消费者的认可度。做好市(州)长农产品品牌推介活动。

  (十七)助推精准脱贫工作。优先将“四川扶贫”集体商标用标农产品纳入省级追溯平台,推行用标农产品合格证管理。继续实施“四川扶贫”集体商标用标农产品专项抽检,及时排查风险隐患。积极引进工商资本整合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品牌,做大做强“巴适巴食”“大凉山”“圣洁甘孜”“净土阿坝”等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依托各类展示展销活动,加大对贫困地区特色优质农产品宣传推介力度。